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據11月12日央視)
筆者認為,改革城鄉二元結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體化進程,為新型城鎮化進程找出了一條道路,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一個重要方面。而“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與“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當前乃至今后農民朋友的最大福音:不僅為下一步農村改革指明了方向,還對於縮小城鄉差距,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由“溫飽”走向“富裕”,進一步激發農民積極性傳遞了重要信號。
讓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就是要把GDP放進老百姓的腰包裡,增加農民純收入,讓他們分享到社會發展的紅利。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就是要推進農業現代化,體現規模經營,加大農業工業化、信息化程度,開展農業合作社等各種新型組織,將當前農業的小、散狀況徹底轉變過來。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就是要保証農民在有耕地有宅基地的基礎上,還要有其他收益。
眾所周知,自十一屆三中全會農村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絕大多數農民的溫飽問題基本解決了,有的還奔上了小康。但從總體來看,我國還屬於發展中國家,我們還不富裕,尤其一些邊遠山區的經濟還很落后,貧富差距較大。隨著改革的深入、社會的變遷,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局限性也日漸明顯,具體表現在土地產權不明晰、農民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低、難以形成規模經營、阻礙了城市化的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