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干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等有關要求,經省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拔15名副廳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15個)
省委辦公廳副主任1名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1名
省委統戰部副部長1名
省委信訪局(省政府信訪局)副局長1名
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1名
省預防腐敗局專職副局長1名
省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組織部)副主任1名
江西日報社副社長1名
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1名
省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專職副主任1名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1名
省文化廳副廳長1名
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1名
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1名
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二、公開選拔職位資格條件
1. 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2.現職副廳級干部或企事業單位比照副廳級干部管理人員﹔2009年12月31日以前任正處級的現職正處級干部或企事業單位比照正處級干部管理人員。
3.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 年齡在50歲以下(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身體健康。
6. 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及以上。
除具備上述資格條件外,報考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委信訪局(省政府信訪局)副局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省預防腐敗局專職副局長、省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和江西日報社副社長職位的應是中共正式黨員﹔報考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職位的應擔任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 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使用期內的。
3. 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 其他規定情形不能提任的。
三、公開選拔工作程序
(一)個人報名。各地各單位動員符合條件的同志積極報名參加公開選拔。報名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証件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二)資格審查。省委組織部對照公選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凡經審查不具備資格者,不得參加公開選拔。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數比例未達到1︰10的職位,原則上不開考,該職位報考人員可調劑報考其他職位。
(三)理論素養和能力測試。採取人機對話方式進行,成績通知本人。
(四)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成績通知本人。
(五)面試。根據理論素養和能力測試成績